1、中水回用項目
(1)廢水
本中水回用及廢水站改造項目總進水量為2320噸/天,中水回用水量為1395噸/天,外排廢水925噸/天,按每年350天計,外排廢水總量為324720t/a。廢水經過改造后的廢水處理站,采用物理化學混凝沉淀+生化處理+膜處理組合技術處理,六價鉻、總鎳、總鎘、總銀、總鉛、總汞等重金屬的排放濃度須達到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1900-2008)中表3的標準,其余指標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之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后,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東區水質凈化廠處理,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一級標準及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8918-2002) 一級B標準,然后進入南崗涌,不會對受納水體產生明顯的影響。由于改造后,廢水的排放量比原有的減少約48.8萬t/a,因此,本改造項目對南崗涌的水質影響會相應減小。
(2)惡臭
本項目廢水屬于工業電鍍廢水,未經過處理的廢水一般沒有惡臭產生。本項目廢水處理工藝采用物化+生化。在生化處理的過程中會有惡臭產生。通過計算得出,NH3、H2S在14m處達到此標準的要求。由于本項目位置距離最近的南邊界約20米,因此,預計該污染物到達廠界時可滿足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918-2002)的廠界二級標準(即NH3≤1.5 mg/m3,H2S≤0.06 mg/m3)的要求。
(3)噪聲
本次建設將新增一套中水回用設施及其配套設備,這些設備運行過程產生一定的噪聲,設備運行噪聲約為65~80分貝。通過對設備定期維護,確保設備正常運作,經有效隔距離衰減作用,預計邊界可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,即白天小于65分貝,晚上小于55分貝,同時設備的運作也不對廠內環境造成明顯影響。
(4)固體廢物
本項目生產上產生酸性蝕刻廢液4200t/a屬于HW34危險廢物,堿性蝕刻廢液720t/a屬于HW35危險廢物,剝錫廢液300t/a屬于HW17危險廢物,分別用桶收集,定期交由廣州市萌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處理。
由于進入中水回用處理的廢水,都需經原廢水處理站進行預處理,因此預計中水回用后污泥量不變,還是約250噸/月(3000噸/年)。此污泥含有銅等,屬于HW22危險廢物,擬繼續委托廣州市金冶環保處置有限公司處理。
2、鍋爐改造項目
(1)廢氣
本鍋爐改造項目以天然氣為燃料,年燒天然氣約48萬m³。天然氣燃燒只產生少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符合廣東省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44/765-2010)。因此,改造后的鍋爐燃燒天然氣產生的廢氣經過15米煙囪高空排放,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(2)噪聲
本鍋爐改造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鍋爐和引風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。這些設備噪聲源強在80~90dB(A)之間。通過采取減震、消音、隔音及吸音等措施來治理,并經自然衰減及墻體的阻隔后,其廠區邊界噪聲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22337-2008)3類標準,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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